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关税调整将紧扣调控重点

发布时间:200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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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对上半年出口居高不下的商品,如三、四季度其调控效果仍不明显,出口仍然快速增长,可研究适时进一步提高其出口关税;为扩大进口,满足国内需求,将视情况研究进一步降低部分资源性商品、日用品和节能降耗专用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贸易不平衡加剧、贸易顺差持续扩大,仍是当前进出口调控的首要问题。下半年,我们将紧扣这一调控重点,继续充分发挥关税对外贸和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下一阶段关税政策调整的思路。   王伟说,下一阶段关税政策调整将从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考虑到近期进出口税收、加工贸易等政策调整范围广、力度大,将加强对各项关税政策调控效果的分析和评估,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以此为基础研究下一步是否需要采取新的调控措施以及如何进行调控。   第二,密切关注下半年经济和外贸运行走势,对一些重点产品进行跟踪调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对其采取进一步的调控措施。如:对上半年出口居高不下的商品,如三、四季度其调控效果仍不明显,出口仍然快速增长,可研究适时进一步提高其出口关税;为扩大进口,满足国内需求,将视情况研究进一步降低部分资源性商品、日用品和节能降耗专用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等商品的进口关税。   第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出口退税、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等政策的调整。跟踪分析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运行情况,及时研究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提出完善和解决的措施,既要确保调控效果,又要妥善化解矛盾。   频繁使用关税这一调控杠杆,是否会影响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对此,王伟发表观点认为,一般来讲关税有三大功能,一个是财政收入功能,一个是调节进出口功能,还有一个是保护国内产业功能。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中,关税的调控作用日趋突出,今后有必要进一步发挥关税在促进外贸平衡、推动节能减排、支持经济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调控作用。   据了解,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在关税上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与出口退税、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配套,收效十分明显,降低关税的商品进口增长32%,明显高于进口平均增速,提高关税的产品,特别是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明显下降。   (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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